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北部湾办、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、投资促进局:
根据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、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工作方案》(桂人办发〔2018〕50号)的要求,南向通道作为自治区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,需在6月28日前向自治区人大提交汇报材料。
现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北部湾办、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、投资促进局分别总结基础设施建设组、港航及园区建设组、海铁联运主干线运营组、招商引资和宣传推介组工作进展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。
各组汇报材料请于6月26日下午下班前提供综合协调组(自治区商务厅)汇总。联系人:蒋坤宏,联系电话:0771-2211703。邮箱:nxtdbgs@qq.com。
特此致函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6月26日